仲裁出庭可以委托代理人吗 仲裁出庭是否可以委托代理人
仲裁出庭可以委托代理人,但是被委托的代理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只有法律工作者、律师、近亲属等才能接受委托担任代理人。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需要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仲裁代理人的法律特征
1、只能以被代理的当事人的名义参加仲裁活动,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仲裁活动。
2、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仲裁活动。
3、仲裁代理人参加仲裁的目的是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权益,自己本身与纠纷无利害关系。
4、不能在同一仲裁案件中作双方当事人的仲裁代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第二十五条: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