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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开庭代理人谁都可以吗 劳动仲裁委托代理人可以是哪些

时间: 2023-01-16

  仲裁开庭代理人不是谁都可以,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法律规定,只有一下人员可以作为代理人:1、律师。2、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当事人的近亲属。4、有正当理由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许可的其他公民。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应当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代理人资格进行审查。

  劳动仲裁的开庭程序是什么

  仲裁庭开庭裁决,庭审时可以根据案情选择以下程序:

  1、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

  2、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享有的仲裁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

  3、听取申诉人员及其代理人的申诉和被诉人及其代理人的答辩。

  4、仲裁员以询问方式,对需要进一步了解的问题进行当庭调查,仲裁庭调查时可出示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调查笔录、勘验笔录等、,根据需要也可以传证人到庭,并告之证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举责任和义务。在有些情况下,企业应承担提供有关证据的主要责任。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

  5、首席仲裁庭许可,可以向评价、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仲裁庭决定。

  6、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的,应由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仲裁委员会应当根据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

  7、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时,应及时休庭会议并作出裁决。裁决结果应记录在案,由仲裁员署名。

  8、仲裁庭复庭,由首席仲裁员宣布仲裁裁决。

  9、对于需要补充调查取证的案件,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以及仲裁庭难作结论或需提交仲裁委员会决定的疑难案件,仲裁应当宣布延期裁决。

  10、首席仲裁员宣布闭庭。

  11、仲裁庭闭庭后,书记员应将仲裁庭庭审记录交双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活动参加人校阅、签名。当事人认为自己的陈述和意见有遗漏和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最后,仲裁庭庭审记录应由仲裁员、书记员签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第二十五条: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劳动仲裁委托代理人暂行规定》

  第二条: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代理人资格进行审查。

  第三条:职工当事人委托并特别授权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的,除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批准的以外,本人仍应出庭参加仲裁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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