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期限事实不清可以改判吗 劳动仲裁案件不服能改判吗
劳动仲裁的期限事实不清可以改判。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事实不清的,可以申请撤销裁决。如果当事人对终局裁决以外的裁决结果不服的,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若劳动仲裁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法院会判决维持原仲裁决定;若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或者认定事实不清的,法院会依法判决。
劳动仲裁的办理流程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7、不服裁决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