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工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人事岗位工作人员是否可以仲裁
人事工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因为人事工作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在法定的仲裁时效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不然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应准备的材料:
1、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2、用人单位的注册资料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这个可以到相关网站搜索打印出来);
3、劳动仲裁申请书(去申请仲裁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发)。
4、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条、厂牌、工作证、工资卡的银行流水、入职证明、辞职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截图社保缴纳记录)、加班证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证明)等;提交证据时需填写清单,并在证据清单上注明证据名称、证据来源及证明内容。
5、就争议事项根据仲裁请求及案件事实准备相应的证据材料(原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