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开庭在法院吗 请问劳动仲裁开庭在法院吗
劳动仲裁开庭不是在法院,而是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纠纷在劳动仲裁阶段解决的话,劳动仲裁只需要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即可。但当一方当事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劳动争议才需要到法庭解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开庭需要本人到场吗
劳动仲裁开庭不一定要本人去,可以委托代理人开庭,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劳动仲裁的开庭程序:
(一)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
(二)仲裁员宣布开庭,告知当事人享有的仲裁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并宣布案由;
(三)听取申诉人员及其代理人的申诉和被诉人及其代理人的答辩;
(四)根据当事人的意见,当庭再行调解;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的,应由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五)不宜进行调解或调解达不成协议时,应及时休庭会议并作出裁决;
(六)仲裁庭复庭,由首席仲裁员宣布仲裁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第二十二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