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需要多少时间 仲裁结果公告多久生效
仲裁公告需要六十日。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才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六十日后,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劳动仲裁文书公告一般在《中国劳动保障报》上进行公告。
申请撤销裁决的情形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