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仲裁提供什么证明 年假仲裁提供哪些证明
年假仲裁提供证明方法:1、劳动合同、辞退通知书、银行工资账单、工资条;2、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的暂住证、工牌、工作服工作证等;3、考勤记录、入职表、派工单;4、工友同事的证人证言;手机短消息、微信等也可以作为证据。
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2008年1月1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还指出带薪年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日等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员工在年假期间享有与正常工作时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职工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给予10天年假;20年以上,年假15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当年年休假:(一)依法享受寒暑假,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休假累计超过20日且单位不按规定扣除工资的;(三)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2个月以上的;(4)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超过3个月的;(5)工作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4个月以上。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