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纠纷仲裁和劳动仲裁有什么不同 分析经济纠纷仲裁和劳动仲裁的不同
关于经济纠纷仲裁和劳动仲裁的不同之处:1、仲裁的效果不同:经济仲裁不服的除有特定理由外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2、仲裁的申请方面不同:经济仲裁的申请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劳动仲裁的申请不以事先在合同中有仲裁的协议,或是争议发生后达成仲裁的书面协议为条件。
3、仲裁的对象不同:经济仲裁的对象是经济合同纠纷,劳动仲裁的对象是劳动关系纠纷。
4、仲裁委员会不同: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劳动局下属的事业单位,经济仲裁委员会是一个独立的第三方组织。
5、仲裁程序适用的法律依据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仲裁法》,劳动仲裁适用《劳动争议仲裁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