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能否驳回仲裁申请 仲裁期间法院申请仲裁可以被驳回吗
仲裁能驳回仲裁申请。若当事人不符合以下条件,仲裁申请将被驳回:1、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2、有仲裁协议。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天内决定是否受理案件,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当事人如何撤回仲裁申请
1、申请撤回仲裁,申请撤回仲裁申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撤回仲裁申请必须由仲裁申请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提出。
(2)撤回仲裁申请须采取书面形式。
(3)撤回仲裁申请的时间,须在仲裁委员会受理争议案件后,仲裁庭尚未作出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之前。
(4)提出撤回仲裁申请需当事人自愿。
2、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是指当事人虽然未主动提出撤回仲裁的申请,但是,当事人出现仲裁法规定的法定情形时,仲裁庭可以视为当事人申请撤回仲裁,从而终结对争议案件审理的行为。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与当事人撤回仲裁申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