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仲裁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关于劳动仲裁程序具体是什么样的
劳动仲裁的具体程序:
1、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3、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4、作出裁决前,先行调解;
5、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什么是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争议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去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仲裁申请书。
一般来说仲裁劳动局会有模板,也可以自己准备,只要能把仲裁请求、事实及理由讲清楚的仲裁申请书都是好申请书。提醒一下,仲裁请求和仲裁事实要分开写,不要混在一起,尽量简单明了表达。
2、身份证复印件。
这个没什么好说的,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一次可以多印几份,要用的时候就可以立即拿出来,节省时间。
3、单位基本资料。
可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天眼查/企查查等网络渠道通过查询用人单位全名打印。
4、证据和证据目录。
不要两手空空跑到仲裁局,申请仲裁需要自己准备材料,但也不要毫无条理地把材料都递交给仲裁员,如果你想增加仲裁员好感,让自己更有利,最好能把证据整理成一个有条理的目录,对每个证据加上相应的小标题,以说明你想用这个证据证明哪些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