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48小时就不可以认定为工亡吗 超过48小时是否认定为工亡吗
对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为工伤认定主要有:1、死者是否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2、是否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3、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况,”48小时内“是硬指标,如超过48小时,那么患者的疾病就不是突发性疾病,按规定就不能视同为工伤。
哪些情形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根据上述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超过48小时死亡的,原则上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如果职工在48小时内已经确定无存活可能,只是家属或者用人单位不愿放弃抢救,并经连续抢救致使死亡时间超过48小时的,应当比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认定为工伤。本案中,徐某因疫情居家办公加班期间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实清楚,各方当事人也无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