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岗期间突发疾病是否算工伤 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
在岗期间突发疾病是否算工伤要看具体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关键要看突发疾病后引发的后果。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视同为工伤。若突发疾病的职工并不符合这一情况,那么就不能算工伤。
实践中,在工作场所发病一般按非因工处理,但由于工作紧张造成的,可以算工伤,工作紧张的情形一般指:
1、在发病前一段时间内,产量超过平常数量,连续超正常工作负荷工作。
2、由于工作需要,加班加点,连续超时工作。
3、身体有病,医生开有休息假条,但领导布置有紧急任务,不能休息或去治病的。
需要注意的是:处理这类问题时,一般需要有工伤保险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对发病是由于工作紧张因素造成的证明。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