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把我诧基地写成胡同给南院留房稍找谁解决
你想问的是村支书把我宅基地写成胡同,给南院留房稍找谁解决吧?这种情况下建议和村委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