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供认不讳是什么意思 犯罪嫌疑人供认不讳是指什么
供认不讳就是指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全部指挥作证据都表示承认。供认不讳更多的意思是认罪的态度,供认不讳更多的是指被告人在询问笔录上签字确认犯罪事实的行为。坦白地承认自己所犯的罪行,不隐藏不避讳。
犯罪嫌疑人在刑事侦查阶段依法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一)了解自己涉嫌何种罪名,并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材料和意见,辩解自己无罪和罪轻的权利;
(二)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权利;
(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四)对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的行为提出控告的权利;
(五)亲笔书写供词和对笔录进行阅读、听读、提出补充、修改意见的权利;
(六)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和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七)要求侦查人员、鉴定人员、翻译人员回避的权利;
(八)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被讯问时,可以要求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到场;
(九)第一次讯问后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书面申请。
确保犯罪嫌疑人行使以上的权利,有利于刑事诉讼程序更加合法有效的进行,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