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方式有哪些 国际贸易融资风险
国际贸易方式有:1、单纯的进出口贸易方式;2、展览交易方式;3、商品交易所;4、国际拍卖;5、补偿贸易;6、加工贸易;7、租赁贸易。国际贸易方式,是一种用于国际间的贸易方式。其范围扩大化,交易类型复杂化。贸易方式是指国际贸易中采用的各种方法。
国际贸易融资风险
1、融资方式落后
融资模式的落后性主要表现在当前国内银行贸易融资总量的70%以上都以进出口押汇和打包贷款的形式为主,这种模式在当前已经是比较传统的模式,并且当中并不重视对保理、福费廷等新的业务开发,促使其风险管理的功能有所丧失。此外,一些银行认为国际贸易融资风险比较大,采取的严格措施又导致融资授信比较难,因此导致融资业务的发展受到了限制。
2、国家方面的风险
所谓国家风险主要指的是由于国家主权行为而导致损失的可能性。在国际贸易当中必然会涉及到一定的国家之间的债权或者债务清偿,但是当涉及到国家出现战争或者外汇管制等方面的问题时,国际贸易融资的主体就会受到影响。在国际贸易融资当中,国家风险将给融资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是融资主体所面临的关键性风险。从当前的情况来看,国家风险中主要包含了战争和国内的动乱风险、转移风险以及其他主权风险。
3、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主要指的是在国际贸易活动当中,由于汇率的变化所引起的自产生的大幅度涨跌,从而导致交易主体的经济受到了损失。我国一直以来都会通过宏观调控的方式来促使利率能处于一个较为稳定的范围之内,但很多的西方发达国家中的利率却会因为市场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大的利率浮动会导致资本价值产生大范围的浮动,从而导致国际贸易融资面临利率风险。一般来说外汇风险只存在汇率变动所给企业带来损失的情况下,才能得到应有的重视,但这种重视显然是不足的。外汇风险主要有四种类型包括:外汇折算风险、外汇交易风险、外汇结算风险以及存在的经济风险。
4、银行资信风险
银行是国家贸易当中的重要桥梁,银行资信将直接的决定国际融资当中所面临的风险大小。例如一些资信比较差的银行经常会出现不根据国际标准进行,不出示信用证的的现象。在进行实际的贸易交易过程中也会出现推卸责任等其他的问题,导致出现贷款上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对外贸易以及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本法所称对外贸易,是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三条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依照本法主管全国对外贸易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鼓励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