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范本 证人出庭作证程序规定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的格式是有固定格式组成的,其分为首部,正文和尾部,在首部应当先载明标题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其次在说明申请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在正文部分应当简洁明了的说明申请事项和事实与理由,最后在尾部载明申请法院的名称,时间和申请人。
证人出庭作证程序规定
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有以下几步:
(一)通知证人,告知证人出庭时间、出庭地点,告知案件情况。
(二)当事人要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证人出庭作证的申请。
(三)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予以准许的,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应当将真实情况进行讲述,不得作伪证,并且要告知对方作伪证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结果。
(四)查明到庭证人身份。
(五)证人出庭后、作证前,审判人员要告知其作证的权利和义务。
(六)证人填写出庭作证保证书。
(七)证人接受当事人的质询以及审判人员的询问;必要时,可以让证人相互进行对质。
(八)法庭补充询问。
(九)证人退庭。
证人出庭作证程序的界定
所谓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在民事诉讼中是指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知晓案件情况的证人出庭作证,以口头言词的形式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如实向法庭陈述,并接受双方以质询的方式进行质证,或者法官以询问的方式进行审查所应遵循的方式、方法和步骤。我国《民事诉讼法》只在第124条关于法庭调查的顺序第二项中规定了“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八条
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证人出庭作证应受到法院的审核,告知其做伪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一定条件的下的证人是允许不出庭的,允许可以采用书面证明的方式。但如果必须需要证人出庭的情况下,证人是需要出庭作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