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推定原则是指什么 民法典过错推定原则怎样适用
过错推定原则,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致物损失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过错推定原则怎样适用
在《民法典》分则中,多处使用“故意”、“重大过失”、“过失”、“过错”等概念,作为普遍性的严格责任的例外,仍然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综观《民法典》分则,涉及过错的条款可归纳为两大类:
1、因一方过错造成对方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种情形,又可分为两类:
①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损害的,违约方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类情形主要体现在赠与合同、无偿保管合同、无偿委托合同等无偿合同中。
②对因过错造成对方损害的,违约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种情形主要体现在运输合同中。
对于这两种情形,要求违约方有过错才承担民事责任,应属于过错责任。
2、因对方过错造成的损失,违约方可不承担责任。这种情形主要体现在《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第八百三十二条和第九百六十二条等条文中。从这些规定中可以看出,由于对方过错,造成某种损失,违约方是不承担责任的。在这种情形下,法律将对方的过错作为免责事由,违约方证明该违约后果系对方过错行为所致,而与自己的违约行为无关,即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的8种情形都有哪些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侵害时,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2、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3、高度危险作业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4、动物园的过错推定责任;5、建筑物、构筑物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6、堆放物侵权;7、窨井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8、林木折断。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其所有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否则推定其有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