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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愿离职补偿标准是什么 自愿离职有补偿金吗

时间: 2023-01-15

  员工自动离职补偿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来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就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满一年的就按照一个月的本人工资来进行年发放,如果说没有达到一年的时间,但是年满6个月了,就是按照一个月计算。

  如果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和用人单位能够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之下,这种也是可以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的发放,具体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以及发放的月数都是需要根据什么情况来做出不同的判断,这主要与劳动者工作年限有关。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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