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公司加班与工资情况的规定是什么 设计公司加班工资计算方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加班单位不给加班费
如果节日期间加班却没有拿到加班费,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在提出维权主张时,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如果拿不到加班费,劳动者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维权:
一、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进行查处。
二、因支付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加点费用及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依法维权时,劳动者一定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例如考勤卡、单位就餐记录等。如果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千万不能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此外,针对个别单位为加班的职工发“红包”,并且把“红包”视作职工的加班工资的现象,“红包”是单位对员工一年工作表现的肯定和褒奖,类似于年终奖,但并不能代替节日期间的加班工资。如果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可准备好加班记录、劳动合同、书面材料等,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