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资已含加班费用的约定是否有效 基本工资已含加班费用的约定是不是有效的
合同约定工资包含加班费是合法的,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工资已包含加班费”,但合同条款不能显失公平。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加班工资费在发工资时会一起发放到劳动者的工资卡中,具体单位应该有明细,劳动者有相应的知情权,可以向单位索要工资明细。
劳动者的基本时薪按下列方法确定:
1、约定工作时间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在36小时以内的,时薪=约定工资÷(21.75×8小时+约定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小时数×150%或200%);
2、约定工作时间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在36小时以外的,时薪=约定工资÷(21.75×8小时+36小时×150%或200%);
3、如超过法定工作时间包含了正常工作日及休息日延长工作时间且无法区分的,则劳动者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中可一半按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计算,一半按休息日工作时间的标准计算。
劳动者每月约定超过法定工作时间超出36小时部分应当按其基本时薪以法律规定的标准计算加班工资。
法律依据
《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57点规定:
劳动者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应为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明确约定奖金、津贴、补贴等项自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从其约定,但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