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活试用期三天不给工资合法吗 打工试用期3天不给工资合法吗
干活试用期三天不给工资不合法。试用期也是要给工资的,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去工作了,应该自用工那一天起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如果试用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有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情况的,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