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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辞退劳动法中规定需要支付赔偿吗 环卫工人被辞退有赔偿吗

时间: 2023-01-15

  辞退员工赔偿是按劳动者工作年限作为经济赔偿金标准,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用人单位是无故开除劳动者,那么在经济赔偿金的基础上,还要在多赔偿一个月的工资,这两个是不相互矛盾的,是可以同时享有的,前提是符合条件。

  被非法辞退后员工怎么维权

  1、协商调节:劳动争议发生后,首先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达成新的协议或者有过错的一方改正错误,消除争议。也可以调节,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调解申请,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提出。

  2、劳动:仲裁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范围包括: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等。

  3、提起诉讼: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需注意,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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