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试用期加班不算工资吗 试用期员工加班是否给工资
员工在试用期加班算加班工资。只要存在着延长劳动工作的时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都需应当支付加班费用。加班工资的基数一般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在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加班工资的基数,那么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加班工资基数不能够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计算加班工资有什么特殊情况
1、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2、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