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产假怎么算工资 国家劳动法规定产假工资怎么算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第三,产假,生育津贴。产假包括:98天+30天+15天+15天,领生育津贴。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关于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待遇,公司可以先按照公司的管理制度规定向其支付基本工资。待生育津贴申报下来之后,平均到其相应的产假月数当中,与之前支付过的产假工资相加,若低于正常出勤的工资标准,再由公司一次性补足差额即可。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法律依据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中规定,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