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成立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劳动关系成立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1、主体:指参加劳动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2、客体:指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物和行为。3、内容: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享有的劳动权利和承担的劳动义务。
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作事件、休息时间、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劳动纪律及奖惩、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等方面形成的关系。
2、此外,与劳动关系密不可分的关系还包括劳动行政部门与用人单位、劳动者在劳动就业、劳动争议以及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关系。
3、工会与用人单位、职工之间因履行工会的职责和职权,代表和维持职工合法权益而发生的关系等等。
劳动关系特征有哪些
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客观上的隶属性。
2、劳动关系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具有排他性。
4、劳动关系的存在以劳动为目的。
5、劳动关系具有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相结合的双重属性。
法律依据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