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只补偿一个月工资可以吗 辞退员工只补偿一个月工资可以吗
这个得根据年限来赔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满了六个月以上但未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员工无过错,单位非要辞退的,还是慎重点吧,很多情形下都是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一旦申请仲裁,赔偿金得按经济补偿金的2倍计算。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具体规定如下:
1、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辞退劳动者的,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待遇,只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显然是不条例补偿规定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劳动者违反国家的法律,或者违反了用人单位的有关协议的,那么用人单位是可以不支付相关的赔偿待遇就辞退员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