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公司不开离职证明违法吗 离职公司不开离职证明违不违法
离职后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违法。员工辞职,在通知单位后,就应该办理离职手续,其中离职证明对员工接下来找工作有帮助。如果提出辞职后一个多月才离职,符合法律规定,而且无论原工作是否完成,劳动者与原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结束。如果用人单位不予配合的话,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离职证明有什么用途?
对于换过工作的人来说,离职证明应该并不陌生,从字面上就可以理解出,离职证明就是能够证明职工已经自原单位离职,与原单位已经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离职证明的证明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二是证明离职员工的离职是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的,其与原单位对此没有纠纷;
三是证明离职员工已经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岗位;
四是可以凭此证明转移离职员工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五是可以证明离职员工在原单位的相关工作经验,有利于相关职位的应聘。
开具离职证明时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1)离职证明是需要由员工离职单位开具,上面应当写明离职员工与本单位的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
(2)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接受单位,所以离职证明上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但需要写上开具证明的日期。
(3)在办理离职证明时,离职人员最好申请加盖原单位的公章,即有公司全称的公章,这样证明效力要更大,离职证明也更规范。
(4)离职证明只适用于合同期满或主动申请离职得到公司同意的员工,如果是被公司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公司可以为其出具开除证明书,而不是离职证明书。
(5)如果在离职时,单位并没有主动开具离职证明书,那么离职员工最好主动向其人力资源部门索要,对这项要求单位是没有任何理由拒绝的,为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是单位的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