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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了有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者解除合同有经济补偿金吗

时间: 2023-01-15

  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这个是根据情况来定的,如果是劳动者违纪或者是在试用期内等情形下解除的,是不需要支付赔偿的。如果是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按照在单位工作年限进行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还有就是如果公司是无故解除的话,是需要在协商解决的基础上,支付双倍赔偿金的。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

  对于用人单位可以随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赔偿的情形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的,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或者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最后就是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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