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辞退患癌员工合法吗 单位可以辞退癌症病人吗
单位辞退患癌员工不一定合法。不管职员是否是因为患癌而处于医疗期,只要在法定的医疗期范围内,单位都不得将其辞退。若单位在医疗期将其辞退,则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如果单位在医疗期内与其保持劳动关系,在医疗期结束后,患癌职员依旧无法正常工作,单位可以支付经济补偿金后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若患癌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