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是什么 确认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确定劳动关系,根据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有下列情形的,建立劳动关系: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参照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