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过试用期的员工辞退有补偿么 未过试用期的员工辞退有没有补偿
对于试用期辞退员工,按情况不同有的需要补偿,有的不需要补偿。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理由被辞退的,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这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之一。
在试用期内,只有员工存在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过失性辞退的四种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才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不适宜工作岗位,只有在你不符合录用条件时才可将你辞退,对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由公司方负担举证责任:
(1)公司方有证据证明其已将录用条件明确告知你;
(2)公司方根据录用条件对你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是你未达到录用条件;
(3)考核结果告知你,并通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就你所述情况,公司方属无理解雇,需要向你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由于你的工作时间不满一年,就按一年的标准发给你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