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劳动者是需要赔偿吗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退员工是需要赔偿的。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要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同时要对未签劳动合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
相关具体内容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如果超过一年,用人单位还是不签合同,那么除了支付每月两倍工资外,还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当立即补签合同;第二,如果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被无故辞退,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