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登报声明是强制性的吗 登报解除劳动合同有法律依据吗
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登报声明不是强制性的,但需要依法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对于被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来讲,如果有证据证明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即便公司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但员工还是可以收集证据投诉公司的违法行为,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据相关法律规定,要使登报解雇员工的程序有效,就必须采取以下三个步骤:
第一,应先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当面送交本人,若无法直接送达,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
第二,采取邮寄送达方式,最好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员工寄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若邮件被退回未能送达,则应将退回的信件完整保存,这是未邮寄送达的证据。
第三,在获取未邮寄送达的证据后,方可采取公告的方式予以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