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已满未转正公司辞退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吗 试用期已满但是未转正公司辞退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吗
试用期已满未转正公司辞退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我国法律规定在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试用期一旦结束就是要按照规定转正的,若是公司没有让员工转正,反而还辞退员工,就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但若是在试用期间员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劳动者,没有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公司能证明试用期不符合录用要求的,公司是可以正常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就是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具体如下: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