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辞退孕妇赔偿标准是多少 用人单位辞退孕妇补偿标准
孕妇被辞退的补偿是支付离职之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并且乘以两倍。生育保险待遇主要涉及职工产假、生育津贴、及相关医疗服务等。生育保险是社保的一部分,生育保险可享有的待遇有很多,但是也需要职工符合相应的条件和满足一定的需求才能享有生育保险待遇。
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
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法律依据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2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