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退人员工资怎么算 试用期被辞退工资怎么算
试用期内,劳动者提供了劳动者,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此时如果劳动者出勤天数较短,不足一个月,则可以根据实际出勤的天数来计算对应的工资报酬。一般是以月工资除以21.75,然后再乘上实际出勤天数,这样就能得出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数额。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离职后档案怎么处理
辞职后,档案问题,需要根据自己找工作情况,可以选择存放人才市场、户籍人事局;或者先找工作,然后让新单位的HR咨询相关的办理流程。如果新单位不接受人事档案,就将档案转移到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定期缴纳托管费用即可。
离职后员工档案转移的流程:
(一)由县级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接受企业移交来的被裁员工的档案,在30日内将该档案转人被裁员工(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档案管理部门;
(二)由县级(含县)以上中国共产党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所(中心)或者人才市场的从事代理机构负责接受转移或者保管本辖区内的流动人员,包括企业被裁员工的人事档案。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