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招用未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吗 用人单位招用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可以吗
用人单位招用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可以的,前提是需要经过原单位的同意,并且不能给原单位造成损失。我国法律并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前提是原单位无异议,事先告知新单位知晓。若是不告知原单位,新单位也会因为隐瞒已有劳动关系构成欺诈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
离职未解除劳动关系影响
1、用人单位可能以此为理由克扣工资;
2、社保转移需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离职证明,无相关证件可能无法办理;
3、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离职证明,不解除劳动合同就没有离职证明;
4、未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下一家公司不能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可能新单位带来风险。
法律依据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7条: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91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