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首页 > 生活常识

不支付工资是否算作劳动关系 拖欠工资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时间: 2023-01-15

  不支付工资,同时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算作劳动关系:

  1、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职工花名册。

  (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

  (四)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五)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如考勤表、出勤卡等。

  (六)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七)其它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法律依据: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猜你喜欢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23 餐饮美食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5109582号

联系邮箱:1873488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