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的概念和特征 累犯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此外,累犯具有这些特征:1、累犯是一种再犯罪的事实;2、累犯是一种犯罪人的类型;3、累犯是一种从重处罚的刑罚制度。
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
(一)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此为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如果前后两罪都是过失犯罪,或者前后两罪中其一是过失犯罪,则不构成累犯。
(二)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是构成累犯的刑度条件。换言之,构成累犯的的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如果前后各罪所判处的刑罚都低于有期徒刑,或者有一罪低于有期徒刑的,都不构成累犯。
(三)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这是构成累犯的时间条件。
特别累犯的构成特征:
(一)前罪和后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
(二)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
(三)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限制。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