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解除封条 封条怎么申请解除
申请解除封条方法:1、提交相关证据和申请书到查封部门申请封条解封。2、如果是查封部门同意解封的,需要在三日以内制作协助解除查封通知书,送交协助查封的有关部门办理解除封条。3、解封时要通知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到场。如果当事人没有到场,也没有委托他人到场的,办案人员在见证人的见证下进行解封。
法院这些条件下会贴封条:
如果违反了法律规定会贴封条,人民法院贴封条一般情况下就是被执行财产封存,保护债权人利益或有赃物嫌疑等。除此之外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如检察、公安、税务稽查、质量监督、环保监查、工商管理、药食监管等部门也可以执行封条封存。封条在没有经过政府认同的情况下是不能撕的,可以到当地相关法律办事处进行调查,问明白缘由,按相关法律部门提示做处理。
撕掉法院封条,假如是案外人的话,法院会处以罚款,并不构成犯罪,假如是案件当事人,不服从法院判决,撕毁法院封条可能会犯妨碍司法人员执行职务罪以及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在采取查封、冻结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案件事实,在法定期限内对涉案财物依法作出处理。经查明查封、冻结的财物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冻结。
第三十九条:解除查封的,应当在三日以内制作协助解除查封通知书,送交协助查封的有关部门办理,并通知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张贴制式封条的,启封时应当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经通知不到场,也未委托他人到场的,办案人员应当在见证人的见证下予以启封。提取的有关产权证照应当发还。必要时,可以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