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条【逃汇罪定义、量刑】 哪种情况属于逃汇罪
逃汇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情节严重的行为。数额较大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哪种情况属于逃汇罪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外汇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情节严重的行为。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
(1)外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
(2)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
(3)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
(4)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
(5)其他外汇资产。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
4、主观方面是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条【逃汇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