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受伤存在劳动关系是否一定构成工伤 上班期间受伤算工伤吗
工作时受伤存在劳动关系不一定构成工伤。如果同时具备在工作岗位和因工作原因受伤这两个条件,或者具有在单位上下班的时候,因为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而受伤等情形的,就构成工伤。员工因工伤导致的伤害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来进行赔偿,这也是减轻用人单位用人成本的有效手段。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填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统一制定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