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量刑建议和法院最终判决有差距吗 检察院建议量刑和法院判决一样吗
检察院量刑建议和法院最终判决有没有差距,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法院认为检察院量刑建议合理的,可以直接适用。如果证据充分,犯罪事实清楚的,一般是没有差距的,有差距也会比较少。法院会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作为参考,主要还是看案件审理的证据材料、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等,最终审判权在法院。
审判权定义
审判权,是指审理权和裁决权的合称,它是法院所专有的一种排他性的基本权力,除法院之外其他任何机关不享有这种权力。对此,各国皆以立法的形式明确加以规定。法院或司法机构对诉讼进行聆讯和审判的权力。在大部份地区,不同法院的审判权是不同的,通常以区域和类别划分。审判权通常指法院依法审理和裁决刑事、民事案件和其他案件的权力。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机制,使各级法院敢于排除各种干扰,坚持依法办事,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1、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2、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3、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4、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5、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