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过失被辞退的情形有哪些 员工过失被辞退的情形有哪些
工作过失被辞退的情形:1、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2、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但都必须由用人单位以此提出合法有效的证明。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非过失性解除的具体情形包括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