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处罚量刑标准 刑事量刑标准及处罚标准
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据触犯的罪名,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是否有从重与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等因素,依据刑法规定的标准进行处罚。刑事犯罪的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对于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会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民检察院会依法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进行审理时会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量刑。
刑事案件立案必须同时具备条件
1、立案的事实条件:有犯罪事实。有犯罪事实,是指根据已有的材料能够说明存在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包括预备犯罪,正在实施犯罪,犯罪未遂、既遂或中止。
2、立案的法律条件:依照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对所存在的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材料属于下列6种情况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应立案: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