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不起诉条件 犯罪不起诉条件有哪些
犯罪不起诉条件: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指存疑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关于不起诉的种类
第一种是法定不起诉。法定不起诉的理由是,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经检察长或者检委会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二种是酌定不起诉,也称相对不起诉。是指检察院对于却有犯罪事实,但犯罪情节轻微,依据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处罚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委会决定,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
第三种是存疑不起诉,也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检察院对于两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委会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这类,因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案件,后期如果发现新的证据材料并满足了起诉条件的,检察院还可以再次提起公诉。
第四种是附条件不起诉。这种类型的不起诉针对的犯罪主体是未成年人。对于触犯刑法分则第四到六章罪名的未成年人,可能判处一年及以下有期徒刑的,如果确有悔罪表现的,检察院可以做出附条件不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