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流程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1、报案;2、理赔申请文件;3、领取理赔款;4、自动转帐方式支付。如不是(且被保险人已成年)需填写〈银行自动转帐授权书〉的“应付款项给付账户”一栏,及提交被保险人的存折复印件。被保险人未成年,理赔款进入投保人账户,可不必填写此栏。
注意事项
1、不能随便包揽事故责任。有一些车主认为自己购买了足够的车辆保险,所以就将所有的责任全部承担。这样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比如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一般机动车都会承担责任,其实各负其责才是对交通环境最好的维护,非机动车,行人也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该承担的责任。
2、不能维修后再去报销。很多车主出险之后,为了方便就自己去修理厂维修了车辆,然后去找保险公司报销,这样做不可取。
3、委托维修厂理赔。车主因为工作等原因有时候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会委托给熟悉的修理厂办理,这种自己与保险公司不直接联系的办法不可取。
4、不计免赔。虽然投保了不计免赔,但是还是不一定就能获得全额理赔。保险公司为了防范道德风险,对一些特定的事故都设定了单独的免赔率,而这些不在不计免赔的范围之内。比如,多次出险。
法律法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第三十条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