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唤两次才能拘传强制措施吗 两次依法传唤可拘传吗
传唤两次,只要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公安机关是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传的。刑事传唤不在强制措施类,不具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效力,因此刑事传唤不具有强制力。在传唤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出示《传唤通知书》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且应责令其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名、捺指印。
传唤的程序是:
(一)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
(二)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
(三)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四)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五)对当场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进行讯问。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