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义产权人借名买房后能否再出售 借他人名义买的房子名义产权人可以进行买卖吗
借名人与购房人经过协商一致,签订借名买房协议由购房人登记房屋产权,借名人实际出资购买的商品房,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支持房屋产权归借名人所有,在未进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之前,购房人未经借名人同意擅自将房屋出售,属于违反借名买房协议的违约行为,获得的购房款也属于不当得利。

当事人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的购买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的约定,其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不予支持;其向登记人另行主张出资债权的,应当根据出资的性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0
0
0
0
0
0
0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