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案件由中级法院审判 什么案件在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1、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2、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3、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4、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1、在刑事诉讼中,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如下: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2、基层人民受理下列案件,可以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1)重大、复杂案件;
(2)新类型的疑难案件;
(3)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